劇情雖然是走「單戀同是男人的好友」這種老掉牙的橋段,但結局可是非常地不落俗套!

我最初在Goodreads.com上看到這部書的內容簡介後,只覺得又是一個走BL王道的故事,正要跳出去繼續找其他BL小說推薦時,卻被這部書的網友評論吸引過去了。印象之中,這部書的評論主要可以分為兩類,其一是關於它的結局,其二則是雖然這部小說好看,卻不想重看一次。

Vince在大學的時候深深地暗戀著當時的室友兼好友Griff,Vince是雙性戀者,但Griff卻是完完全全的直男,因為明白到他的單戀是沒有結果,Vince漸漸和Griff疏遠,而且大學畢業後多年來都沒有再和Griff有任何聯絡,但直至現在即使和多少人交往過,還依然對Griff念念不忘。然後有一天,在一場大風雪之中,Griff突然出現在Vince的家門前,要在Vince那兒借住幾天,Vince和Griff之間又會有怎樣的發展呢?

只要在腐海中浮沉了一些時日的朋友們應該對上述的內容簡介不會感到陌生,而且大家應該也會猜得到接下來會發生的事,不外乎有兩種:不是Griff其實一直以來都是喜歡Vince的,就是Griff在Vince離開以後終於明白他對Vince有著比友情以外的感情,總言之就是不論是何種發展,結局都是要將一個直男好友變成同志情人XD

但如果真是這種常見的結局的話,就不值得在這裡介紹給大家了。坦白說,我其實對BL中常見的「我不愛男人,但不論你是男人或女人,我依然愛你」或「不論你是男人還是女人我一樣會愛上你」之類的台詞非常感冒,因為我相信性取向是天生的,你怎麼可能會愛上女人之餘又獨獨愛上唯一一個男人,你真的是異性戀嗎?還是只不過未搞清楚自己的性向吧?但最讓我想吐槽的還是當其中一名男主角擔心前直男男友去和女生劈腿時,你其實也要擔心小三也有可能是男人啊。(不過,抱怨了這麼多,但在現實中有不少男同志們也有直男情意結的,正如書中的Vince所說,身為雙性戀者的他,在男同志眼中總將他看待是直男,於是人人都想和他睡,卻沒有人想和他談戀愛,但女人卻總認為他其實只是未出櫃的同志,於是也不想和他交往。)

因為這部小說的最大亮點是它的結局,所以抱歉了,我要在這裡劇透(請注意!!):到最後Griff沒有成為同志,也沒有愛上Vince這個男人,但我不覺得結局是BE,反而有點算得上是接近HE的結局,個人認為作者安排的結局非常棒。

另一點令我喜歡這部小說的地方是作者安排Vince是雙性戀者,正因為Vince不論男女都可以愛上,甚至乎是不明白為甚麼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只能愛上世上的一半人口,所以他始終都認為Griff有一天也會回應他的心意──只要Vince自己肯鼓起勇氣踏出第一步,於是他更加無法放棄這段沒有希望的單相思。

通常讀完一本好看的小說後,習慣上我會重讀一次,特別是喜歡的章節,不過雖然這部小說很好看,但我就如不少GoodReads.com上的評論人們一樣,就是提不起勁再讀一次,我覺得主要原因在於整個故事都瀰漫著或淡或濃的、來自於單戀的苦澀與無奈,讀過一次就已經夠了的感覺。

P.S.作者至今出版了共四本書,除了出道作《The Cranberry Hush》之外,還有《The Painting of Porcupine City》、《Homo Action Love Story》和《Stag》(最後這部短篇我還未看),《The Painting of Porcupine City》和《Homo Action Love Story》的結局都是有點奇妙的,和傳統的故事結局有點出入,而我特別推薦《Homo Action Love Story》給所有愛看重口味的朋友們,因為這本書就正如書名一樣,有很多Homo Action(就是很多很多的肉啦XD)。讀過這位作者的三本小說後,讓我懷疑作者(男性,已婚,有丈夫)自己也是有點直男情意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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