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高興看到台灣對同志婚姻的議題愈來愈進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將推出同性婚姻合法化草案,完整草案將於7月前公開,再送入立法院審議。訴求《民法》修改性別二分部分,民法修正草案包括三個成家方案,包括伴侶制度、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及重構多人家屬制度

伴侶制度:只要是兩個年滿20歲而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的人,不限性別,都可以在思慮周全後簽訂伴侶契約建立家庭。

多人家屬制度:修改《民法》「家」章中有關多人成家的規定,不須受限於血緣關係、打破傳統一對一親密關係才能成家的規則。

同性婚姻合法化:在現行《民法》中修改婚姻與家庭的性別二分,讓性少數也能選擇進入婚姻體系。

在今年4月,一對男同志在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卻被駁回,兩人提起行政訴訟,開庭當天,雙方母親皆現身,力挺兒子,這是台灣首次同志結婚不成轉而訴訟的案例,但檯面下想要擁有平等合法的同志們多不勝數,只能飛往外國在合法的國度進行結婚儀式,不知大家有沒有看到某張宣傳連環圖片,一對女同志非常恩愛,也有可愛的小孩,但另一伴身患重病躺在病房呈彌留狀態,另一位卻因法律上不是家人、親屬就不得進入見最後一面,圖片後頭所表現的涵意令人深思,故台灣這個草案不知前程順利與否,成功與否,但所代表的意義讓追求同志權益歷史更添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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