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將等同於色情或是暴力,對一個國家來說,是好事還是壞事?

新聞內文如下:

7月14日,立陶宛國會投票推翻了總統的否決、最後通過了被一些田體認為包含有恐同歧視性條文的法案,該法案的主要內容之一是禁止讓未成年人接觸同性戀相關信息。

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不良信息侵害”為由而制定的這一法案,將同性戀與暴力等其它多種信息並列為“對未成年人有害的內容”,並禁止在學校等場合、以及未成年人可接觸的電子或印刷媒體上出現同性戀相關信息。

立陶宛國會在今年6月2日第一次就有關法案進行投票後,該國的同性戀者反歧視團體以及一些國際人權組織對法案表示了關注。6月16日,國會再次投票通過了這一法案。6月26日,當時即將離任的總統阿達姆庫斯否決了該法案,而本周國會最新的投票則推翻了前總統對法案的否決。

最新的投票結果是86票贊成、6票反對和25票棄權。國會議員的總數為141位,最後結果以多數票推翻了總統的否決。依照有關法律,在國會投票推翻總統的否決後,總統將不能再次對法案動用否決權,並且須在三天內簽署法案。本次法案經總統簽署後,將在2010年3月生效。

立陶宛國會通過的上述法案受到國際人權組織和同性戀者團體的強烈批評。法案被認為是將恐同合法化、是推行性傾向歧視。人權組織還認為,禁止在學校中提及同性戀相關話題,將導致一些青少年無法獲得支持和保障信息,也将剥夺同性恋倾向青少年获得与自身相关的科学信息的权利。


從我印象中,立陶宛本身是個熱情的國家,國民熱情,因為還是發展中的國家,所以那邊的人會比較保守些。
未成年人禁止接觸同性戀的訊息,在我看來有好有壞,不過計算上來,其實也弊多於利。
性教育從小孩開始教授,是相當正常的事,這令小孩子知道正確的知識,但越是保守,小孩子並未必能分辨自己所做的事,是對還是錯?

資訊來源:愛白網
2009-07-15
愛白文化教育中心(ACEC)
華文同性資料中心(ICCGL)
http://www.aibai.cn/
http://www.gaychines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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