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事件傳媒報導的手法很值得深思。

鄭州警方早前打擊了一個涉嫌散播男同志色情文章的網站「耽美小說網」,該網站的網主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以罰金1萬元人民幣。這次事件更揭發小說的作者只是一群20歲左右的女生,來自廣州、上海等地,當中最小的只有17歲。於是傳媒的焦點也就落在這群女生身上。

類似事件以前也有發生,建立耽美及BL相關網站、發佈耽美交章等行為的確有其風險。本文不談論有關當局打擊網站的做法,也不評論內地的法律,本文集中討論近日傳媒對事件的報導手法。

不少內地報章及網站這幾天都報導了這件事,香港某份報章也有報導,傳媒的重點多集中在那群年輕的女生。報導指這群女生不少是外表純潔、眾人眼中的乖乖女,所以引起大眾好奇,為什麼這些年輕女生會寫男男情色的文章呢?有報導強調這些女孩只收取很少的稿費,但是為了圓作家夢,即使要寫作色情文章都「甘心」做寫手。(甚至有些報導用了「勉為其難」這字眼。)的確她們會有作家夢並不奇怪,希望文章能獲得同好的共鳴都是人之常情,寫得出好文章獲得高點擊率會有成功感也是事實,但更重要的是她們有顆腐心啊!她們才不是為了圓作家夢委屈自己寫所謂的色情文章!相信不少耽美文章的作者是不問回報的,他們都只是為興趣而寫作對吧?

大眾不了解耽美文化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傳媒加以曲解腐女夢想是不是只會令大眾更誤解呢?雖然不少報導也有解釋「耽美」的意思是,但都只是短短一句:「以美為基準的事物,讓人看了賞心悅目。後來卻逐漸指向描寫男同性戀情的動漫或小說。」報導沒有就耽美文化深入探討,焦點還是放在少女寫作色情文章這件事。不少報導更大造文章,說家長及社會要加強教育,要打擊網絡不良風氣云云。

很無奈,耽美和色情真的只有一線之差,究竟寫作耽美文章是不是永遠只是一種禁忌的事情呢?耽美文章是不是永遠都只會被認為是色情文章,必然要被打壓呢?傳媒這樣報導,大眾又會如何審視這群寫作耽美文章的女生呢?這些問題都很值得深思。

同為腐海中的一份子,相信大家對於網站被打壓一事都深感無奈,但是耽美文化在大眾眼中始終屬於「邪道」,BL或耽美的創作都是保持低調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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