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409_lover日本法務省於3月26日公佈,決定修改過往不承認「日本人在承認同性結婚的國度和同性結婚」的方針,並決定將會發給證明單身等在結婚手續上必要的文件,這項決議將會近期內通達全國各地的法務局。

原本日本人和外國人要結婚時,不論對方性別,都必需要遞出包含記載結婚對象國籍、姓名、性別的「婚姻要件具備證明書」,但是碰到同性之間的婚姻,過往法務省的方針是不發給證明書。

本回修改規則後,未來新發行的證明書中主要的項目並沒有改變,但是另外會標記「得以結婚的年紀」以及「沒有重婚」的證明,此外同性之間的婚姻,也將可以拿到證明書。

提議修改的人是社民黨黨魁福島瑞穗,她於去年11月提案刪除結婚對象的性別欄,並且希望法務省在同性間要結婚時,也能夠發給證明書。法務部民事局表示「以此提議為契機,檢討過發行方式後,判斷用這樣的型式發行證明書則沒有問題。」

同性結婚目前在西班牙、荷蘭、比利時、南非和美國部份的州裡面,得和一般的夫婦享有同等的社會權利。

新聞來源:47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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